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时间:2023-12-25 11:32:10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集锦15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集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

尊敬的各位业主:

春节来临之际,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社体健康、春节是我们的'传统节日,欢庆之余请您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455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任何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公司将加大园区巡视,劝阻燃放烟花爆竹。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小区付出的努力。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2

亲爱的业户朋友:

为加强小区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污染环境,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请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楼顶、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如因个别不听劝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4、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

5、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6、在家中暂时存放烟花爆竹时,请注意远离火源。

XXX物业服务处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3

为切实加强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xx政办发[20xx]151号)、《xx县公安局 xx县应急管理局 xx县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

二、凡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xx县应急管理局对其经营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悬挂于销售场所明显位置。

三、严禁“前店后宅”、“上宅下店”销售烟花爆竹;严禁无证经营、一证多点、超许可范围、异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走街串巷、沿街摆放、流动销售烟花爆竹;严禁销售超过有效期的'烟花爆竹;严禁销售非批发单位配送的来源不明的烟花爆竹。违反上述规定经营的,对其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依法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燃放烟花爆竹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档案馆等;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7. 严禁在xx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二)城区内除国庆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庆典日之外,禁止燃放大型烟花爆竹。

(三)机关单位正常上班和学生正常上课期间以及晚间十点至凌晨六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因婚丧嫁娶、乔迁、开业庆典等活动需要燃放鞭炮的只能在专用的燃放铁桶内燃放,以减少环境和噪声污染。燃放烟花爆竹必须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燃放后应及时清扫炮仗垃圾,保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五、单位或个人因庆典、开业等确需进行大型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的,除遵守本通告关于烟花爆竹禁放的规定外,必须报县公安部门审批许可,并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在城区未经审批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带头遵守本通告的相关规定,自觉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4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宜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丰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市禁燃区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以外的各乡镇集镇除夕、初一、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范围包括剑光、剑南、河洲、孙渡、尚庄、龙津洲、小港、曲江全域,以及荣塘集镇以东(拖铁线以东,阁里扬至荣塘公路以北)和拖船集镇以东(拖铁线以东),禁燃区范围内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以外的各乡镇集镇,除夕、初一和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体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培树新风尚,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三、各乡镇(街道)和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全市党员、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遵守禁放规定;党员、公职人员违反本通告禁止性规定的,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将予以追责追究。

四、在禁燃 ……此处隐藏3340个字……强巡查的频度和密度,加大劝阻和管控力度,切实防止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打击整治,依法从严查处

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对群众举报和巡查中发现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不迁就、不纵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势。同时,对每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要查清供货来源,深挖线索,落实源头断链管控。对违禁案例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检查

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双禁”工作,事关我市“双禁”规定的延续和成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工作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并主动抓好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双禁办”也将联合市督考办对各单位开展“双禁”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进行通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2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时间

20xx年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放区域

禁放区域范围:振兴街道、信发街道全区域;其他12个乡镇街道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

三、禁放措施

公安部门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查处在禁燃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向社会发布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督促礼仪典庆公司、饭店、宾馆、酒店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禁燃规定。

执法、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茌平融媒等部门负责加强主管领域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禁燃氛围。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禁燃秩序,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特此通告。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3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春节将至,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安全、充实的假期,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不买、不带、不拿、不藏、不燃、不放、不售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为孩子撑起一片蓝色的天空。现向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践行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学习并模范遵守《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精神,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法规。本人及家庭无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营造节日气氛、从事庆祝活动,为减少空气污染做出自己的'贡献,严守“禁燃放”,共享文明城。

二、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宣传者。积极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QQ群等媒介,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益处,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维护安全的正能量。

三、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监督者。增强主人翁意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监督和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自觉行动起来,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夏邑县的天更蓝、地更净、环境更优美!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4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又到旺季,首先恭祝大家节日快乐!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让节日充满年味,平添许多节日的欢乐。愿大家在欢快燃放之际,勿忘文明燃放、安全燃放,让大家在爆竹声中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鉴于此,禁止广大业主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请您在园区西门,集中燃

放点燃放,届时物业服务中心会在上述指定地点做好防火、防爆准备。

现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许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禁止在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

2、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指定地点燃放,严禁在阳台、露台、屋顶、楼道处燃放。

3、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家长或成年人的看管指教下,千万不要让他们自己燃放,当遇到引线燃后不响的.情况时,不能马上跑去查看,防止突然爆炸。 4、节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大风天气,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容易引起火灾。

为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业森林半岛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再次提示您禁止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衷心感谢广大业主对我们工作长期的理解与支持!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5

各位老师、学生:

由于贵州、湖南等地区受到严重低温雪灾的影响我省呈现电力严重短缺的现象为保证电网的`稳定省、市电力部门要求各用电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大力提倡节约用电。我校的电力供应也很紧张要求全体师生重视节电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确保教学、生活的正常供电。

  后勤基建处

  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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